評估政策

  1. 評估目的
    • 目的在了解學生的學習進度。
    • 利用評估所得的資料,鑑定學生的強弱項,為學生制定合適的學習方案。
    • 另外,讓學生從評估中,了解自己的能力及學習進度,從而計劃及修正自己的學習目標及策略。
  2. 具體實踐
    • 重視進展性評估,採用多元化評估策略,筆試、口頭報告、表演、創作展覽、個人學習檔案(Portfolio)。
    • 教師通過日常的觀察,作業、小測、創作作品、錄音、功課、專題報告等,了解學生在生活及學業的情況。
    • 每學期進行一次總結性評估,以評估學生在學科上的表現及學習情況,給予學生適當的回饋
    • 每學期給學生及家長一份評估報告,一年兩次。內容充實包括學生生活及觀察評量表,各科學習報告、及學生自評
  3. 考試
    • 小一小二不考試。
    • 小三至小六每學期末考試一次,一年考兩次。
  4. 學生自評
    • 學生需填寫自我評估,每學期一次,一年兩次。